河北拆迁补偿律师-农村征地强制拆除房屋却无法确定拆迁补偿数额怎么办
征收部门在确定补偿数额时要坚持公平合理的理念,要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体现对他们关爱与体恤的功能作用。那么,农村征地强制拆除房屋却无法确定拆迁补偿数额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霍女士系河北沧州人,1996年,她在本村盖了房屋,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一直由霍女士一家使用。2022年12月,霍女士所在的村子整体拆迁。有关征收部门人员对霍女士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了登记。在霍女士签字认可上述房屋及附属物情况后,有关部门公布了货币补偿费用明细。霍女士因补偿标准太低,未予答应签订补偿协议。2023年2月,有关征收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将霍女士的房屋及附属物一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确定土地征收过程中违法强制拆除房屋行政赔偿项目和数额时应当秉持的基本原则是,要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确定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全部征收补偿权益。
关于本案,有关征收部门强制拆除霍女士房屋,霍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拆除行为违法,并要求有关征收部门作出相应合理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河北拆迁补偿律师-农村征地强制拆除房屋却无法确定拆迁补偿数额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