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拆迁补偿律师-签了两份协议拆迁补偿还未落实怎么办
征收农村村民住宅时,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签了两份协议,拆迁补偿还未落实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家住安徽合肥的边女士在本村有两处有两处宅基地,2023年1月,她与开发商签署补偿协议,其中一份协议内容已经确定,但是开发商一直未能实现当初的承诺予以分配房屋,另外一份协议既没有具体的签署时间,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补偿内容,属于关键条款约定不清楚。
而后,边女士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征求公众意见的相关材料、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材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补偿安置协议签约情况等信息,但有关部门至今未予答复。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关于本案,边女士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法应获得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但因征收方给予的补偿过低,签署的补偿协议内容一直未落实,边女士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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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