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村拆迁律师-无证房屋遇征收被强制拆除拆迁补偿会给吗
囿于历史原因,导致很多合法房屋在建设完毕后证件不齐全。那么,无证房屋遇征收被强制拆除拆迁补偿会给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先生,是湖南常德某村的村民。多年前,他从外地来到该村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建了几处房屋,日子过得非常充实。2023年1月,有关部门发布公告,该村房屋将被纳入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此范围所有原住民均给予安置补偿。李先生的房屋也在这次征收计划内。此后,李先生因房屋无证问题与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上一直处于协商当中。2023年4月,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涉案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实施了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关于本案,李先生建房经过当地村委会同意,基于合法建造取得房屋物权;该房屋处于征收范围之内,征收部门直接拆除房屋,本质上为“以拆违代拆迁”。建议李先生提起行政行政诉讼,索要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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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