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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拆除已过7个月拆迁补偿还未履行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12-14 11:16:07 字体: [ ]

  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是征收部门在征收活动中所做的应有之义。那么,房屋被拆除已过7个月,拆迁补偿还未履行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陕西拆迁补偿律师-房屋被拆除已过7个月拆迁补偿还未履行怎么办

  魏女士系陕西渭南人,在市里有一处合法住宅。2023年2月,魏女士的房屋因城中村改造项目被有关部门纳入征收范围。2023年3月,魏女士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2023年4月,征收部门将其房屋全部拆除。2023年11月,征收部门在签订完补偿协议后,至今未兑现协议中约定的补偿。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女士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本案中,有关部门拆除魏女士的房屋后并未与履行补偿职责。魏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限期履行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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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