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父子三人分家后遇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不断,看冠领律师如何定纷止争
2012年12月,福建莆田村民徐寿与两个儿子签订了一份《分家协议》,对家中水泥房、猪舍、果树等财产的份额进行了划分,约定由三人各占三分之一财产份额。到了2019年11月,当地区行政机关为建设项目用地实施征收,将徐寿家的土地、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
征收部门随后与徐寿的大儿子徐茂才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按货币补偿给他482万元。二儿子徐有功认为被征收的土地房屋中有三分之一归他所有,则相应的安置补偿利益也应按此份额划分。然而徐茂才虽然同意分给弟弟徐有功三分之一补偿款,但只愿意分给父亲徐寿50万元。
徐有功认为在父亲百年之后,他作为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现在大哥侵占了父亲的份额,等于变相侵吞了他的财产权益,因此坚决不同意大哥的提议。后村委会介入调解后,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徐有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两审终审,撤销了上述《补偿安置协议书》。
2021年2月,徐有功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部门对案涉征收土地、房产予以补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徐寿父子三人之间就被征收财产存在民事争议,且该争议一直未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或经司法程序处理澄清,因此徐有功请求征收部门单独对他作出赔偿决定缺乏前提条件,故裁定驳回了徐有功的起诉。
2022年8月,徐有功又向法院提起了物权确认之诉,请求确认他对《分家协议》中的财产享有三分之一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他的诉求,谁知徐茂才对该判决不服又提起了上诉。
就在两兄弟为了争夺征收利益闹得家宅不宁时,征收部门已经开始进行项目建设,并组织人员拆除了房屋、砍伐了果树,这一行为更加刺激了徐茂才、徐有功二人互相指责,甚至发展到动手,冲突直线上升。徐寿对这一番混乱景象看在眼里,痛在心里,终于不再顾忌儿子是否会指责他偏心,决定亲自出面了结纠纷。
为了定纷止争,徐寿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郑文婷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代理徐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部门依法履行补偿安置职责。法院经审理后,仍以徐寿父子间的民事争议未解决为由,裁定对徐寿的起诉不予立案。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徐寿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指出法院已就徐寿父子间的物权确认纠纷作出生效判决,徐寿的起诉时机已经成熟,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撤销了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并指令其对徐寿的起诉立案受理。
将案件顺利推入司法程序后,冠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根据生效裁判文书,《分家协议》对徐寿、徐茂才、徐有功均具有法律效力,被征收土地、房产的安置补偿权益中,有三分之一应归属徐寿所有。征收部门依法应当对徐寿被征收的财产作出补偿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3月作出判决:征收部门限期对徐寿依法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征收过程中对于被征收人主体资格的认定非常关键,尤其是本案这种早年分家的情况,应当结合分家协议的合法性、分家的时间、后续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认定,妥善认定分家后相关人员被征收人的主体资格,维护其应得的征收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