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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耕地遭他人“占有”,冠领律师助北海村民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30 16:30:38 字体: [ ]

  孟阳(化名)是广西北海某村村民,他凭借自身的辛勤与努力,在当地承包了一块耕地。这块耕地的北侧,与同村何家(化名)三兄弟所经营的鱼塘紧紧相邻。多年来,一个棘手的问题始终困扰着孟阳。由于鱼塘中的水经年累月地对周边土地进行侵蚀,导致孟阳的耕地出现了连年塌方的情况。而那本应属于孟阳的塌方土地,竟被何家三兄弟明目张胆地占有,当作他们鱼塘的一部分来使用。何家兄弟还振振有词地宣称,既然塌方部分的土地处于他们的鱼塘范围内,那便理所应当归他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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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这样不合理的侵占行为,孟阳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多次主动与何家兄弟进行交涉。他言辞恳切地要求对方能够明确划定两家土地的边界,并归还被占有的土地。然而,何家兄弟却对孟阳的诉求置若罔闻,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2023年10月,台风席卷而过,给本就脆弱的耕地带来了更为沉重的打击。台风的肆虐使得耕地的塌方情况愈发严重,孟阳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合法承包的土地使用面积在一年又一年中不断减损,心中的忧虑与日俱增。可是,无论他如何努力尝试与何家兄弟沟通协商,对方始终拒不配合解决问题,这让孟阳感到倍感无奈。

  而孟阳与何家兄弟之间的矛盾,早已在这个小小的村落中传得沸沸扬扬。村委会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出于对村民和谐共处的考虑,也曾多次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希望能够化解两家的矛盾。然而,事情的解决并非一帆风顺。原来,在当年孟阳承包土地之时,由于种种原因,他未能按照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这一疏忽导致了耕地与鱼塘之间的边界变得模糊不清,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使得原本就紧张的矛盾愈发凸显,调解工作也陷入了僵局。

  在多次调解无果后,孟阳深知不能再任由这种不公平的状况持续下去。为此,他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经过多方比较,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许大军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详细了解了孟阳的情况后,立即对他承包的耕地及鱼塘进行了实地考察,经过丈量,发现土地塌方的宽度已达1.5米,长度更是有近百米之多,被何家兄弟占去的土地面积约合0.225亩。孟阳告诉冠领律师,在村委会调解无果后,他曾向当地镇行政机关反映有关情况,但所有申请均石沉大海,至今未得到任何回复。

  随后,冠领律师依照《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向当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递交了《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书》,请求其确认孟阳与何家兄弟土地之间边界界址,并将被鱼塘多占的土地确认为由孟阳合法使用。

  2023年11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针对上述申请作出了《答复意见》,表示根据当地《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该纠纷应由乡镇行政机关调处,因此拒绝了孟阳的调查处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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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阳对该处理结果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当地县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乡镇行政机关和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均有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法定职权,具体由哪个单位负责处理,需要结合当事人的申请。因此,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对林向明所申请的事项,具有法定调查处理的职权。

  其次,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规定,认为孟阳所申请的事项只能由乡镇行政机关处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最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官网公告的主要职责,包括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等内容,其拒绝对孟阳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进行调查处理,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复议机关经过审查,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撤销了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责令其重新作出处理。

  孟阳在收到复议机关的决定后,看到了希望。他深知,这是漫长维权路上的一个小小胜利。接下来,冠领律师也会密切关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后续行动,确保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处理,全力维护孟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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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