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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说法:一户多宅争议下,房屋被拆如何争取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1-17 10:01:05 字体: [ ]

  “爸,咱家老房子被拆了!”电话那头,孩子的声音带着哭腔。倪先生如遭雷击,手猛地一抖,差点把手机摔落。那么,一户多宅争议下,房屋被拆如何争取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一户多宅争议下,房屋被拆如何争取拆迁补偿

  在江苏盐城某村,两岸粉墙黛瓦的民居错落有致,倒映在波光粼粼的水面,宛如一幅水墨丹青。这里人的日子,向来是不疾不徐,透着一股子悠然自得。倪先生,祖祖辈辈扎根于此。他爷爷留下的三处房屋,承载着家族几代人的记忆,就坐落在临河的老街旁。

  2024年3月,上述房屋所在片区被纳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面临征收拆迁。倪先生明白,变革的浪潮即将席卷这片熟悉的家园,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后续的遭遇会如此令人愤懑。

  2024年国庆期间,倪先生像往常一样准备去老屋收拾一番。可当他踏入老街,眼前的景象让他目瞪口呆,自家的三处房屋竟已成一片废墟,残垣断壁间,还能看到些许被压坏的家具。经过四处打听,倪先生得知是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了这场强制拆除行为。

  当他找到街道办理论时,工作人员却一脸冷漠地回应:涉案三处房屋属于“一户多宅”中“应拆未拆”的情况,拆除理所应当。倪先生看着他们那副理所当然的模样,气得握紧了拳头。原来,倪先生一家先后在1983年和1991年申请下两处宅基地建房,算起来共三处房屋,宅基地面积超出了规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街道办以倪先生家“一户多宅”且宅基地面积超标为由实施拆除,看似有政策依据。但该法同样强调,对于历史形成的“一户多宅”等情况,应综合考虑其成因、存续时间等因素,不能一概而论简单拆除。

  本案中,倪先生的三处房屋是祖辈传承而来,街道办在未充分考量这些因素的情况下拆除房屋,侵犯其权益。倪先生可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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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