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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说法:土地用途变更后,拆迁补偿该如何解决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1-20 09:14:26 字体: [ ]

  在山东临沂的那片希望田野上,郑大哥扎根3.18亩土地,为肉鸽搭建起生态家园。可命运转折突如其来,其土地因征收规划陷入争议。那么,土地用途变更后,拆迁补偿该如何解决?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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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郑大哥村里吹起养殖致富的风,他瞅准时机,决心在自家土地上,搭建一个生态养殖场,专养肉鸽。说干就干,一家人齐上阵,拉来砖石、木料,没日没夜地忙活。终于,一座颇具规模的养殖场在土地上立了起来。养殖场建成伊始,郑大哥每日天不亮就钻进棚里,观察鸽子的生长情况,听着咕咕的鸽鸣声,满心都是对未来的憧憬。

  次年,村里来了几个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他们告知郑大哥,这片土地的用途已经变更,从基本农田变成了非耕地。这消息仿若一记闷雷,让郑大哥心头一震,刚舒展不久的眉头又紧紧皱了起来。可日子还得往前,他咬咬牙,还是按流程正式办理了养殖场的手续,想着只要踏实干,总能有出路。

  时光流转,2024年7月,村里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这本是让全村人都振奋的消息,可郑大哥却陷入两难。有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扛着测量仪器来到养殖场。测量结束,郑大哥对补偿数额扫了一眼,心猛地揪了起来。这些大棚,是他亲手搭建,每一根木料都浸透着汗水,可补偿却这么低,这令他无法接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过程中,对养殖场大棚以及鸽子等特殊养殖物的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专业评估,并充分考虑其实际投入成本、市场价值及预期收益等因素,目前郑大哥认为补偿价格偏低,很可能存在评估不科学、不合理问题,不符合公平合理征收原则。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多年心血不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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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