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村民该怎么办
在拆迁过程中,有的村民可能面临拆迁补偿款迟迟未到位的情况,甚至发现村委会以各种名义截留部分款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王所在的村子位于城郊,因城市规划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启动前,村委会组织召开了村民大会,明确公示了补偿标准:房屋按面积和市场评估价补偿,土地按征地区片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费和过渡安置费。
然而款项下发时,村委会却告知每户需扣除30%作为“村集体发展基金”,且仅口头承诺未来用于公共设施建设。老王提出查看提留资金的决议文件,村委会却含糊其词。老王认为,拆迁补偿款是自家房屋土地的“命根钱”,村委会无权擅自截留。那么,面对村委会截留拆迁补偿款的行为,村民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村民要明确村委会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部分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5条,村委会可以提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但截留比例一般有明确限制,且需经过法定程序。
其次,村民可以要求村务公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可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开拆迁补偿款的收支明细、截留依据等信息。
最后,村民还可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就村委会截留补偿款问题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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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陈雨欣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