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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区拟征300余亩地用于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相关村民请关注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9-13 10:19:58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955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广州增城区拟征300余亩地用于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相关村民请关注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增城区岗贝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石滩镇岗贝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和防护绿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20.9555公顷(合314.332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2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征收知识科普:

  工业园区内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业园区内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在拆迁工业园区内的厂房时,相应的补偿金额或者其他补偿方式。工业园区内厂房拆迁补偿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补偿费。对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应当有土地补偿的部分;如果是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厂房,则应包含未到期租金返还及安置的内容。

  2、建筑物补偿。一般依据评估公司的评估来确定建筑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补偿,对于评估公司的选择,应由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协商共同委托。

  3、不可移动设备补偿。不可移动的设备机器在拆迁中会进行破坏性拆除,导致该设备废弃,所以应该结合成新价和重置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部分补偿一般根据厂房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5、搬迁、安置补偿。企业搬迁和安置往往伴随着大量生产设备的拆卸、安装、损坏和灭失,一般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搬迁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解聘员工补偿费等,相关费用应由拆迁方负责。

  6、奖励费用。这部分补偿属于政策奖励部分,具体补偿金额应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搬迁过程中的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总的来说,工业园区内厂房拆迁补偿标准应该以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进行制定,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拆迁后对于园区建设和发展的影响,以达到双赢的目标。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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