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规章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拆迁法规> 地方规章

福建省漳州市拟征6公顷地用于交通运输建设,请相关村民关注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9-14 14:15:49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漳州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3年8月20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618号文批准,决定征收漳州台商投资区集体所有土地6.003公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地公告】福建省漳州市拟征6公顷地用于交通运输建设,请相关村民关注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漳州市2023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2023-21-01地块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铺透村,其“四至”详见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该项目地块用地性质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与地类面积:征收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龙江村水田0.368公顷、旱地0.4081公顷、园地0.8477公顷、林地0.4379公顷、草地0.0016公顷、其他农用地0.767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244公顷;铺透村水田1.3857公顷、旱地0.0663公顷、林地0.4757公顷、草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214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5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003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以及《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角美镇)2017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漳台管〔2017〕20号)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按照《漳州台商投资区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新修通用版)》(漳台管〔2018〕47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人员的安置办法与社会保障途径:

  本批次需安置农业人口数172人,征收安置将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及社会保障安置方式。征收集体土地安置补助费直接拨付被征收土地单位,再由被征收土地单位负责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需安置的农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六、实施征地行为的单位及时间:委托角美镇人民政府代表本政府,自本公告发布后在被征地范围内实施征地行为。

  七、对土地征收行为不服的法定救济方式和申请的期限: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八、禁止事项及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

  征收知识科普:

  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土地征收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