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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江西吉安两起农村房屋撤销补偿决定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12 11:18:06 字体: [ ]

  2017年10月,江西吉安某村村民路泽生、高浩(均为化名)家的房屋被当地县行政机关征收后,却未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两人遂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经复议程序促使县行政机关同意补偿两人92万、109万,又因该补偿太低,继续代理两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安置补偿决定,并责令县行政机关限期重新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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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泽生、高浩均是江西省吉安市某村村民,2017年10月,当地县行政机关发布了《征收土地告知书》,表示因棚户区改造、防洪堤建设需要,需要征收上述农村的集体土地,并随后与该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

  2022年初,县行政机关作出房屋补偿安置决定,继续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听证、告知、评估等相关程序。此时路泽生、高浩发现,他们两家的房屋明明位于被征收范围内,然而县行政机关却未与他们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同他们商议过安置补偿事项。

  担忧无法获得合理补偿的两人,随后联系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为他们提供专业建议和维权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曹焱律师、王鹏举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明晰案情后,首先代理路泽生、高浩向县行政机关申请补偿,但未获答复,随后又代理两人向当地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补偿安置决定,并责令其限期向两人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市行政机关经审查后,于2022年12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支持了路泽生、高浩两人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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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县行政机关作出《关于对路泽生、高浩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决定》,决定分别对两人补偿92万元、109万元。

  路泽生、高浩都认为补偿太低,无法满足拆迁后家庭居住和生活的需要,为了进一步争取公正合理的补偿,他们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县行政机关却不顾本案已进入司法程序的事实,强行动工用地,在被路泽生、高浩拼力阻止后,还在房屋周边堆土挡路,阻碍出行,致使路泽生、高浩两家无法正常生活。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县行政机关作出《关于对路泽生、高浩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决定》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是在评估机构选定当天,由其对案涉房屋作出的《房地产预评报告》,并不是正式评估报告,而县行政机关据此作出案涉房屋补偿安置决定,并在次日直接送达,损害了路泽生、高浩对该预评报告享有的提出异议和申请复核的权利,因此县行政机关作出案涉房屋补偿安置决定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撤销县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对路泽生、高浩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补偿安置的决定》,县行政机关限期对两人的案涉被征收房屋重新作出安置补偿决定。

  冠领律师历经多个程序助委托人维权,为实现他们的合理诉求保驾护航。目前后续补偿谈判已重新开启,委托人发自内心地向冠领律师表达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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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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