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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不履行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0-25 10:34:57 字体: [ ]

  在安徽省宿州市某村,村民曹振浩的宅基地因公共建设之需被纳入征收蓝图。然而,征收部门所提供的补偿金额却未能体现公正,致使曹振浩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为此,他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冠领律师的专业代理下,曹振浩最终成功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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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宿州市某地为了推动当地公共建设,发布了《土地征收公告》,曹振浩的住宅被纳入征收范畴。直至2022年4月,征收部门才委托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曹振浩的房屋进行评估,并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给出了87.5万元的补偿款。然而,曹振浩对这份补偿并不认可,他发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居然遗漏了对宅基地面积的认定,认为征收部门的补偿决定缺乏确凿的事实依据。他多次向征收部门提出重新评估并获取公平补偿的请求,却屡遭忽视。

  更令曹振浩不解的是,征收部门在未经他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通过村民代表表决确认了其宅基地面积,并将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汇入其银行账户,而宅基地补偿款则被汇入村委会管理的专门账户,仅通知他随时可领取。曹振浩认为这样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他坚持要求征收部门按照实际宅基地面积给予他合理的补偿。

  面对这样的困境,曹振浩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他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并指派经验丰富的王兵兵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评估报告、补偿方案及法律法规等材料。随后,律师以曹振浩的名义向征收部门邮寄了《履行职责申请书》,要求其以曹振浩认可的方式依法发放宅基地补偿款。然而,征收部门在签收申请书后却置若罔闻。面对此等冷漠态度,冠领律师果断代理曹振浩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了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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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复议过程中,征收部门坚称已对曹振浩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进行了补偿,而宅基地补偿款之所以未支付,是因为曹振浩本人拒绝将其汇入个人账户。征收部门认为自身已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因此曹振浩的复议申请应被驳回。

  对此,冠领律师据理力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部门虽与曹振浩签订了《征迁安置协议》,但仅补偿了房屋及附属物,未对宅基地进行补偿,这违反了法律规定。此外,征收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仍未依法处理此事,已构成行政不作为。

  最终,行政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履行补偿职责。

  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曹振浩的宅基地补偿问题终于迎来了公正的裁决。这一案例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面对征收补偿不公时,应积极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征收部门而言,依法补偿、及时回应被征收人的合理诉求,是构建和谐征迁关系、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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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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