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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荆州履行自建房安置补偿法定职责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6-25 13:57:58 字体: [ ]

  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安置补偿问题却被征收部门拖延一年不解决。2025年3月,冠领律师代理湖北荆州的张先生提起行政复议,从事实与法律出发,促使复议机关作出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履行安置补偿责任的决定。

  张先生是湖北荆州某村村民,在村内拥有一套自建房。2023年8月,张先生的房屋被划入高压建设项目征迁范围红线内。由于对房屋评估价格有异议,张先生与征收部门就安置补偿协议没有达成一致,安置事宜就此搁置。2024年10月,张先生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刘晓鹏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帮助张先生起草并向征收部门邮寄了《安置补偿申请书》,然而,征收部门签收后并未作出答复。于是,律师代理张先生申请了行政复议。复议过程中,冠领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征收部门虽多次与张先生沟通、协商房屋安置补偿事宜,但自发布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案通知之日起,至征收部门收悉案涉《安置补偿申请书》之日止,时间长达一年二个月,征收部门始终没有及时启动相应程序并依法组织实施,属于行政不作为。据此要求征收部门依法履行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

  复议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5年3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征收部门限期依法对张先生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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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