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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村房屋拆迁律师-自建房拆迁被违法拆除怎么赔偿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9-26 09:26:35 字体: [ ]

  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对房屋在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强制拆除行为,除人民法院外,其他任何行政机关都不具有强制拆除的权利。那么,自建房拆迁被违法拆除怎么赔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内蒙古农村房屋拆迁律师-自建房拆迁被违法拆除怎么赔偿

  内蒙古赤峰高先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村里无宅基地分配,经村委会同意后,占用承包地自建住宅,因此也未取得建设审批规划手续及房屋产权证。2012年该地由农用地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2020年又遇到征收,因未协商好补偿,征收部门以无证为由,将高先生的自建房认定为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屋内财产严重损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违法土地公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案高先生的住宅被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系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应当被依法确认违法。高先生可以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此项赔偿不应低于其原应得的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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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