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违建拆除律师-拆迁违建要经过哪些程序
对于违法建筑,应该依法进行认定和处理。那么,拆迁违建具体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苏无锡秦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后,还在协商补偿阶段,他突然收到限拆通知,秦先生如限期未拆,将由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一般要通过立案、实地调查、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履行告知义务、依法进行催告、强制拆除这些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包括:
①由城乡规划部门对建筑物进行认定,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以及限期拆除决定书,决定书中应当载明复议和诉讼的权利、期限;
②当事逾期不拆除的,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③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限期拆除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机关向当事人发出催告,告知其履行自行拆除义务,并载明履行的期限及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④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⑤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由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⑥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行政机关未按照上述程序对案涉房屋进行认定、处理,未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都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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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