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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仍按16年前标准执行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10 09:37:39 字体: [ ]

  这天夜晚,老人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每一顿饭,都食不知味,如同嚼蜡。那么,拆迁补偿仍按16年前标准执行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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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女士系山东临沂某村村民,已年逾七旬,她所在的村庄青山环绕,绿树成荫。她家比较古朴,青瓦白墙的房屋虽不奢华,却承载着她一生的回忆与温暖。

  2008年12月,寒风呼啸,冰冷的气息弥漫在村头。闫女士家的房屋及土地被划入了拆迁范围。有关征收部门宣布,将按分批搬迁、逐年推进的计划启动“绿水青山旅游度假项目改造”,而闫女士所在的村子被排在了第六批次。起初,闫女士为此事忧心忡忡,夜不能寐,可随着岁月的流逝,生活的琐碎渐渐冲淡了这份担忧,她便将此事深埋在了记忆的角落。

  时光匆匆,转眼到了2024年初。一个阳光明媚却略带料峭春寒的日子,闫女士在村头那棵老槐树下与邻里闲聊隔壁村的征拆之事。那一瞬间,往昔的记忆如潮水般涌来,让她的心猛地一紧。更让她心惊胆战的是,自己所在的村子马上也要面临征收,可补偿标准竟仍依照十六年前的发布公告执行。

  这些年,物价如火箭般飞升,村子邻县的房价早已高得令人望而却步。闫女士想到若按当年的标准获得拆迁补偿,自己和家人恐怕将在这繁华世界中流离失所,无家可归。她那原本平静如水的生活被彻底打破。她急忙询问在京城求学的儿子,儿子起初认为这只是些捕风捉影的传言,让母亲放宽心态。但母子俩商量了数日,始终未能达成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本案中,闫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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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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