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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已流转,30亩征地补偿该怎么分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4-03 09:17:45 字体: [ ]

  村委会门口,新张贴的土地补偿款公示吸引了众多村民的目光。孙先生凑近一看,自家转让出去的三亩地补偿款竟打到了自己账户上。这时,一旁的邓先生气冲冲地挤过来,手指着公示单吼道:“这地早归我种了,补偿款怎么能给他!”那么,土地已流转,拆迁补偿该怎么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土地已流转,30亩征地补偿该怎么分

  春日的山东烟台,暖阳洒在村庄上。村口大喇叭一早传来消息,当地将建设产业园区,村里不少土地被征收。村民们听闻能拿到补偿款,兴奋不已,可孙先生和邓先生却为此争执得面红耳赤,焦点正是108万元的土地补偿款。

  时光回溯到二十世纪末,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村里的年轻人纷纷踏上进城的路。孙先生望着家中那30亩肥沃的土地,心中满是纠结。自己进城后,这土地无人耕种,实在可惜。

  思来想去,他找到同村的邓先生。邓先生是村里出了名的种地能手,家中院子整洁,农具摆放有序。孙先生诚恳地说:“邓先生,我要进城打工了,这地就交给您种,收成都是您的。”邓先生眼中闪过一丝惊喜,连忙点头应允。两人当场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沉浸在互利共赢的喜悦中,全然没把告知村委会这件事放在心上。

  十几年转瞬即逝,孙先生在城里站稳了脚跟,邓先生则在土地上默默耕耘。可产业园区的建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打破了原本的平静。得知土地被征收,孙先生赶回村子。当他拿到补偿款时,邓先生却跳出来主张款项归属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与《土地管理法》规定,孙先生与邓先生未经村委会同意私自签订的转让协议存在瑕疵,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存在争议。考虑到邓先生多年的辛勤付出,孙先生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双方也应与村委会沟通,重新制定补偿款分配方案,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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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