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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城中村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二审发回重审裁定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8-15 11:02:29 字体: [ ]

  2022年7月,苏桐(化名)为配合征收,雇佣废品回收商上门拆除钢架、门窗等杂物,谁知废品回收商竟使用钩机直接将房屋推平。苏桐认为其是受征收部门指派方才如此行事,征收部门则表示全不知情。苏桐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两审,河北省高院于2024年6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本案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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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桐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村民。2011年5月,为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当地市行政机关作出《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将苏桐的宅基地及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2022年7月,征收部门向苏桐作出《告知书》,通知他在3日内腾退房屋,清理房内个人物品,并前往村委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苏桐于是赶忙联系了废品回收商,雇佣其拆除废旧钢架、门窗铝材等用以出售。谁知这边刚刚完工,废品回收商不顾苏桐的阻拦,再次组织人员开着钩机等设备进场,将房屋整体一并推平。

  苏桐认为废品回收商强拆房屋的行为,一定是受征收部门指派,目的就是造成拆除事实,进而压低征收补偿。但当他联系村委会、镇行政机关、区管委会、市行政机关等多个部门后,对方均声称对强拆经过不知情。

  无奈之下,苏桐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助他辩明真相。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郭帅康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明晰案情后,代理苏桐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在诉讼过程中,征收部门辩称:苏桐的房屋虽是在征收过程中被拆除的,但他提交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中,并未显示出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征收部门实施了拆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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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是苏桐在与废品回收商谈好回收价格后,同意对方使用机械拆除的,并不存在他所称的强制拆除行为,其主张无事实根据,故裁定驳回了苏桐的起诉。

  苏桐对一审裁定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此次征收项目是由政府组织,行政目的是征收集体土地,强拆的最终受益人也是征收部门。因此,除非征收部门能举证证明案涉房屋确系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其他民事主体强拆,否则应推定强拆系征收部门实施。

  其次,根据同一拆迁项目其他村民的补偿情况来看,苏桐的房屋可以拿到数百万元补偿款。如今他与征收部门仅经过初步洽谈,尚未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如果说他自愿放弃数百万元拆迁利益,自行拆除房屋,明显与常理不符。

  最后,废品回收商虽是由苏桐雇佣拆除钢管、门窗等杂物,但其在一审过程中同样发表证人证言表示,他也接受了村委会及镇行政机关的委托去拆除房屋,一审法院却未对证人证言进行全面引用和采信,断章取义,事实认定严重错误。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本案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行政机关委托村委会等民事主体实施强拆,自己又不承认,企图让其他民事主体承担责任而逃避自己行政责任的情形,但只要证据充分、事实清晰,即便真的遇到“死不认账”的情况,拆迁户也不必过于绝望,更要避免因情绪失控而酿出一些不必要的事端,此时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相信权益会得到妥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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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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