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四川绵阳村民撤销行政处罚案胜诉
征收部门想“以拆违促拆迁”,四川绵阳村民无奈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2024年7月,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快速介入,通过法律途径,帮助村民顺利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避免权益受损。
四川绵阳某村村民卫林东(化名)的房屋因公路建设被纳入拟征收范围。2024年7月2日,征收部门在与卫林东协商补偿安置事宜未果后,以其房屋证件不全,存在违法建筑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限期对卫林东的房屋实施拆除。
卫林东的房屋已经建成十多年,证件不全是历史原因,并不存在违法建筑。可征收部门言之凿凿,卫林东担心房屋被强拆,赶忙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律所指派李鑫律师、沈明慧实习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所办理过大量类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熟知此类案件中的流程、时效等关键问题。因此,在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立即意识到,本案最重要的便是时间,即要赶在强拆行为发生前快速出击,把损害遏制在萌芽阶段。
于是冠领律师火速前往当地调查取证,与时间赛跑,于2024年7月11日代理卫林东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成功立案。在准备阶段,冠领律师思路清晰,从事实和程序两方面入手,逐一审查,形成代理意见。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卫林东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亦显示其于2013年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且载明了经批准占用土地面积,案涉房屋建成至今已有十余年时间,在其修建过程中及建成后并未被行政机关以违法建筑为由进行查处,其正常居住使用至今。
现征收部门以该房屋缺少建房审批手续而认定为违建显然过于武断,其在启动违法建筑的调查处理程序时,对非因村民自身主观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或者没有手续以及考虑村民仅有一处宅基地房屋的实际情况,应区分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地将此类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设。故征收部门在未进行充分调查的情况下,将案涉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决定予以拆除,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其次,征收部门在作出被诉处罚决定时存在程序违法。从本案证据可见,征收部门仅提供了部分送达材料,未能举证证实在作出被诉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卫林东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未有效保障卫林东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征收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依法应予以撤销。
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了征收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以拆违促拆迁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严重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人若遭遇此类问题,可及时向专业律师求助,保护自己合法的拆迁权益。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