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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青海海东房屋限期履行法定职责案并支付46.6万安置费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3-21 10:13:08 字体: [ ]

  青海省海东市某村村民李先生因“迟到”5年的安置费向北京冠领律所求助。2023年6月,冠领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帮助李先生取得胜诉结果,法院判决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履行安置职责并支付46.6万余元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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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李先生在青海省海东市某村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2018年6月,李先生与征收部门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书》,约定征收部门需向李先生支付拆迁补偿款以及安置费。然而,征收后李先生仅收到了拆迁补偿费,剩余46.6万余元的安置费迟迟未兑现。2022年,李先生了解到邻村同批次的拆迁户收到了安置费,可他向征收部门询问依旧没有得到回复。无奈之下,李先生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张宜文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由于距离拆迁已经过去近5年,冠领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指导李先生收集整理了相关文件及证据,证明其系合法的拆迁被征收人,有权得到安置费。在此基础上,冠领律师代理李先生提起诉讼。庭审中,征收部门辩称李先生曾抽签分房已获得安置补偿,并且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冠领律师准备充分,明确指出李先生抽签分房系因扶贫搬迁项目,与征收安置属于不同性质。而一般情况下,只要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仍然合法有效存在,行政机关即持续负担作为义务,该作为义务不因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而消灭。故征收部门仍应履行拆迁安置的职责。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征收部门限期履行对李先生房屋拆迁安置的法定职责,按规定给付房屋拆迁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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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