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拆迁补偿律师-因丈夫不签拆迁协议转头哄骗妻子签低价补偿怎么办
“唉,真是一团乱麻。”在略显陈旧的办公室里,男子和他的下属无奈地地交谈着。那么,丈夫不签协议,征收方转头哄骗妻子获得低价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辜先生来自山西晋中,在商场上摸爬滚打多年,有两家颇具规模的公司。2024年2月,有关部门发布征收公告,对包括辜先生家两家公司在内的企业房屋土地实施征收。因征收补偿方案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辜先生没有签字。征收方认为辜先生油盐不进”,转移战场扭头跟辜先生的妻子唐女士协商补偿事宜。
没过多久,双方一拍即合,唐女士觉得自己为公司争取到了一个不错的结果,心中暗自得意。然而,协议背后却引发一场轩然大波。辜先生得知此事,愤怒不已。他觉得自己被征收方狠狠地摆了一道。情势紧急,辜先生不再坐以待毙,他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本案中,征收部门明显未能充分履行审慎审查义务,辜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案涉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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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