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老式居民楼拆迁补偿迟迟不发该怎么办
“爸,房东说再不交租就赶我们走!”孩子的哭诉,像把刀扎在陈先生心上。他想起拆迁协议上承诺的两年安置费,满心期许化为泡影。那么,拆迁补偿迟迟不发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广西南宁,四季繁花似锦,绿意盎然。陈先生的家,曾在城市的一隅,是一座充满生活气息的老式居民楼。楼体外观略显斑驳,墙面的涂料在岁月侵蚀下有些剥落,却丝毫不减它的温馨。楼道里,邻里间的欢声笑语时常回荡,哪家做了好吃的,香味总会透过门缝飘散出来,弥漫在整个楼道。陈先生的家在三楼,推开门,屋内的布置简单而整洁。
2022年7月,因城市发展规划,陈先生的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按照拆迁协议,陈先生会获得两年的过渡安置费,以便在外租房过渡,安心等待回迁房建成。他和房东签好合同,把家当小心搬移,满心以为一切都会顺遂。
然而,平静的过渡生活刚过一年,意外就接踵而至。那天,房东敲响房门,脸上带着些许歉意,说道:“房租该交了,你看是不是……”陈先生一怔,赶忙解释:“叔,按说安置费这两天就到,到了我马上给您转。”可左等右等,银行账户里却迟迟不见安置费的踪影。
陈先生的心开始往下沉,他拨打征收部门的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总是推脱,一会儿说流程还在走,一会儿说资金有些紧张,让再等等。陈先生望着狭小出租屋里堆积的家当,焦虑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这可怎么办?一家老小都指着这点安置费安稳过渡,怎么能说没就没呢?”他在心里暗自叫苦,眼神中满是无奈与慌张。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指出:“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陈先生选择在外租房过渡,征收部门按协议应支付两年安置费,这是法定的责任,逾期未付违反条例规定,建议陈先生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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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