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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签不合理拆迁补偿协议,被说侵犯全体村民利益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0-14 09:50:58 字体: [ ]

  “你们不想着解决问题,还占领道德高地指责我,真是好手段啊!女子义愤填膺地说着。那么,因拒签不合理拆迁补偿协议,被说侵犯全体村民利益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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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女士来自山东聊城,她的家藏在村尾,周边是森林,有种神秘的感觉。房屋上,木头的纹理清晰可见。屋前有个阳台,摆放着几把舒适的椅子,坐在这里,既能聆听鸟儿的歌声,又能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人们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恩赐和乡村生活的美好,好不惬意。

  2024年5月,孟女士所在村的房屋全被纳入征收范围,孟女士希望得到合理补偿,可结果与其预期大相径庭。无奈之下,孟女士拒绝签订补偿协议。随着征收工作的推进,村里已有人完成签约,陆续搬离。为加快征收进度,征收方以孟女士“侵犯全体村民利益”为由将其房屋强制拆除。

  在强拆的现场,噪音震耳欲聋。巨大的挖掘机挥舞着钢铁巨臂,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房屋的墙壁。砖石飞溅,碎片如同流星般划过空气。那座曾经温馨的住宅,变得千疮百孔。院子里的花草被无情地践踏,曾经鲜艳的花朵如今凋零在泥土中。很快,孟女士的家化为乌有。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孟女士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就其财产损失索要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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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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