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新闻> 行业新闻

冠领律所说法:养殖场被征收,对方迟迟未予履行拆迁补偿职责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0-30 09:32:28 字体: [ ]

  “这么久了,难道是把我这里忘了吗?”男人疑惑不解,内心备受煎熬。那么,养殖场被征收,对方迟迟未予履行拆迁补偿职责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3.jpg

  薛先生生活在吉林四平,每日辛勤劳作,开着养殖场。他的养殖场比较简陋,用木桩和铁丝网围成的圈舍里,鸡鸭欢快地觅食,猪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远处的几间小木屋,是薛先生休息和存放工具的地方。

  2024年3月,薛先生听说有关部门作出土地征收批复,他的养殖场即将要被列入征收范围,薛先生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但随着周围人的陆续签约,薛先生始终未等到补偿谈判。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薛先生的养殖场作为地上附着物,应当获得合理的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有关部门在作出征收批复后,未及时与薛先生进行补偿谈判,有违土地征收的程序规定和补偿标准要求。

  本案中,薛先生可以主动与征收部门联系,要求进行补偿谈判。如果征收部门拒绝或拖延,薛先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征收项目的详细情况;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冠领说法:养殖场被征收,对方迟迟未予履行拆迁补偿职责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