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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山西村民房屋遭强拆赔偿不公,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维权两审两胜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12-24 14:45:42 字体: [ ]

  在山西省晋城市的一个宁静村落里,霍本强一家原本居住在祖传的房屋中,享受着平静的乡村生活。2023年,当地行政部门在未与霍本强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他的房屋,声称其房屋为违法建筑。随后,县行政机关对霍本强作出了行政赔偿决定,但赔偿金额远远低于霍本强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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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本强对此赔偿决定表示不服,他认为自己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且程序不公。他多次向县行政机关提出异议,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无奈之下,他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邻居的推荐下,霍本强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经过细致研判后,决定指派处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蔡木勇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行政赔偿决定存在多个不合理之处,于是指导委托人霍本强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时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程序不当且适用法律错误,遂判决被告县行政机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偿原告霍本强财产损失101万余元。

  然而,县行政机关对此判决并不服,选择了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面对二审的挑战,委托人霍本强选择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为自己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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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审过程中,行政机关辩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被上诉人霍本强主张的拆迁面积与实际不符,且村委会已对拆迁改造产权置换面积的回购价格作出规定。此外,被上诉人证据无法证明物品损失,原审法院判决支付1万元物品补偿费不公平。搬迁奖励费非被上诉人可获得,因其未配合拆迁。原审判决结果超出被上诉人依据拆迁改造方案可获得的权益,不利于拆迁改造工作继续,影响社会稳定。请求撤销原判,依法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支付财产损失58万余元。

  对此,冠领律师逐一反驳道:第一,赔偿标准错误。县行政机关错误地将赔偿标准定得过低。实际上,根据《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和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霍本强的房屋赔偿标准应更高。第二,事实认定不清。县行政机关在赔偿决定中认定的房屋面积、结构等关键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提供的证据与霍本强的陈述及现场情况存在明显矛盾,因此赔偿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第三,适用法律错误。县行政机关在赔偿决定中错误地适用了相关法律规定,将一种违法行为认定为多种违法行为,并据此作出了不当的赔偿决定。第四,行政赔偿决定不当。原审被告行政机关在行政赔偿过程中,未对县行政机关的错误赔偿决定进行纠正,而是维持了原决定,这一行为明显不当。因此,县行政机关的上诉理由和依据不足,希望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最终经审理,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决定维持原判决。

  在这场房屋遭违法强拆的维权过程中,委托人霍本强始终相信冠领律师的工作,最终获得了案件的圆满解决。(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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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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