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厂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未涵盖重建成本该怎么办
“这怎么能行?我这原料都打水漂了?”艾女士焦急地对征收方工作人员喊道。那么,肥料厂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未涵盖重建成本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艾女士创办的有机肥料厂坐落于江苏泰州某地。走进肥料厂车间内部,管道纵横交错,各种先进的生物科技设备有序运转,这是艾女士多年来精心打造的“绿色心脏”。凭借着自己对环保事业的热忱和专业知识,她带领团队运用生物科技手段,将废弃物巧妙转化为滋养土地的优质肥料,源源不断地输送到周边的生态农场。
2024年5月,艾女士的有机肥料厂被纳入征收范围。彼时,艾女士正在办公室与技术人员探讨新的肥料配方优化方案,秘书匆匆而入,神色慌张地递上那份通知。还没等她缓过神来,征收方工作人员就上门沟通补偿事宜,可他们给出的方案,却让艾女士无法接受。
这座工厂是艾女士耗费无数心血建成,仓库里堆满后续生产储备的高价原料。但征收方所拟定的拆迁补偿方案却完全没有考虑到拆迁后所需要重建的巨额成本。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艾女士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案中,有机肥料厂作为经营性企业,因征收面临停产,征收方所拟定的补偿方案,未涵盖生物处理工艺、原料库存、销售渠道重建等关键的停产停业损失,存在补偿不合理情况。艾女士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征收方重新全面评估并制定公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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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