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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街道办以危房之名凌晨强拆,冠领律师攻防有力助8户人家确认强拆违法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3-10 10:06:54 字体: [ ]

  2022年5月12日凌晨,郭峰(化名)被楼下嘈杂的声音吵醒。他推开窗户一看,一下子清醒过来——只见本就不宽敞的老楼街上停着几辆挖掘机,不少施工人员来来往往。“快起来!快起来!他们要拆房子!”郭峰披上衣服夺门而出,在他的叫喊下,楼中的其他几户人家也纷纷亮起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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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楼内包括郭峰在内的8户人家聚集在楼下。郭峰大声制止:“补偿还没谈妥,你们凭什么拆我的房子?”回复他的,却只有机器嗡嗡作响的引擎声。大家看着这混乱的场面,有的愤怒地指责,有的急得落泪,但都无法阻止这场突如其来的强拆。很快,老楼轰然倒塌,扬起漫天的尘土。

  对于街道办凌晨强拆的行为,郭峰内心的不解其实大于愤怒。在2021年5月当地开展旧城改造项目后,他就已经做好拆迁的心理准备,可由于他与其他几户均不认可补偿标准,整栋楼的住户都没有签安置补偿协议。“就因为我们没签协议,就可以直接拆除我们的房子吗?这合法吗?”带着这些疑问,郭峰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研判后接受委托,指派车欣律师代理此案。

  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冠领律师发现街道办为实施强拆其实已进行了诸多“铺垫”。2022年5月6日,当地街道办先是委托机构对案涉老楼进行了检测,鉴定结果为该楼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随后便依据此鉴定结果“理直气壮”地实施了拆除。

  而《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也就是说,街道办在缺乏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以危房为由强制拆除涉案建筑,明显超越法定职权。

  冠领律师的分析让郭峰茅塞顿开,他立即联系了其他7户,说服他们一起维权。于是,冠领律师肩担8户人家的信赖,在全面准备后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出乎意料的是,庭审中街道办并未从自身出发辩解,而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征收决定生效时,物权即变动,称郭峰等人于2021年5月13日(房屋拆除之日)就丧失涉案房屋的所有权,所以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关键时刻,冠领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知识立即做出反应,强调对于上述法条的理解还应结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收必须满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作出补偿三个要件。征收补偿完成之后,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后原征收决定被维持的,征收决定发生效力。本案中,街道办始终未作出补偿,故郭峰等人并未丧失案涉房屋的所有权,街道办的辩言于法无据。

  而对比街道办于法无据的辩言,其自身在启动案涉房屋鉴定程序、危房的鉴定结论以及强制拆除行为却是不争的事实。虽拆除行为无法撤销,但其拆除行为应确认为违法。

  经过激烈的庭审交锋,冠领律师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2023年2月,法院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违法。在这场关乎8户人家利益的较量中,冠领律师以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有力回击了对方的无理辩驳,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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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