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新疆工厂房屋行政赔偿纠纷案得59.7万元赔偿款
2010年6月,孔承天向相关部门租赁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市的林地,从事林果业生产,并在该地块上建造工厂房屋,十年后合同解除。相关部门于2021年认定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后不给补偿款。孔承天遂求助冠领律所相助维权。冠领律师分析拆除造成的损失,二审成功助孔承天拿到59.7万元的赔偿款。
新疆某市有很多荒地,为了促进土地开发,2010年6月,相关部门跟孔承天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112亩荒地给孔承天生产使用,合同写明“经相关部门同意给孔承天划出适当的建房、建圈舍及生活用地”。可是2021年10月,相关部门对该土地上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孔承天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遂委托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经初步研判案情,冠领律所委派了张宁宁、王晓灿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复盘相关部门的一系列行为,找到相关部门程序上的瑕疵,对其提起行政复议,顺利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但在之后,律师代理孔承天申请赔偿时,相关部门却作出了《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为《决定书》)。
案涉房屋及附着物均已被拆除,孔承天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如今竟拿不到赔偿,他更加决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遂代理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撤销《决定书》,判令相关部门向孔承天支付赔偿款。
正在律师耐心调查证据,准备一审开庭时,收到法院寄送来被告提交的证据复印件,才知道相关部门单方面作出过《解除合同通知书》《拆除违建告知书》等文件,其上均没有孔承天的签字,他本人也全不知情。案情从撤销《决定书》变成了“先解约后拆违”。
一审中,律师据理力争,但法院逾越相关行政部门,直接判决孔承天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相关部门拆除违建,无需赔偿。判决下来后,律师安慰孔承天,并代理他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孔承天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案涉房屋作出的违建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撤销,二审重点即为确定孔承天的财产损失范围和损失价值。
一审时,律师与孔承天多次来到拆除现场,多方评估,列出损坏清单,并且与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表对比,包括房屋、附属设施、地上青苗和果木等等,整理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二审法院综合考虑,据此确认具体赔偿金额,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相关部门限期支付给孔承天59.7万元赔偿款和利息。
冠领律师用事实和证据帮助孔承天维权成功,二审翻盘,并持续帮助孔承天成功提高了赔偿款,达到满意的结果,展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尽显冠领风采!(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