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决定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案例> 拆违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商场彩钢瓦房限期拆除案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1-30 13:47:31 字体: [ ]

  十八年前,盛家两兄妹以购买的方式从唐二虎处取得了天罡商城地下商场的所有权,并在挡雨设施上加盖了彩钢瓦房。不承想,案涉管理部门却给兄妹俩送来了一纸限期拆除决定。为此,两兄妹特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近日,冠领律师从程序合法性入手提出诉求,成功帮委托人撤销限期拆除决定。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商场彩钢瓦房限期拆除案胜诉-1

  家住安徽宿州某县的盛轩和盛婉是一对兄妹,两人从小就亲密无间。2002年,天罡商城地下商场原所有权人唐二虎为消除因雨天渗水的安全隐患,便在商场外围开凿挡雨设施。后盛家兄妹俩取得该地下商场的所有权,他们就在地下商场出口的挡雨设施上建了彩钢瓦房。

  然而,天罡商城一层门面房的老板宋隆却不乐意了。他认为这些建筑遮挡了其一层门面房的窗户,给自家的采光和生意都造成影响。故此,他拨打了民生热线进行投诉。

  之后,案涉管理部门于当日受理案件,并到现场进行执法检查。他们告知盛家兄妹,这片建筑属于违章搭建,建议限期拆除。盛家兄妹听后,毫不迟疑地就将彩钢瓦房拆除。他们认为,既然案涉管理部门都这么说了,他俩理应配合案涉管理部门工作。

  可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因案涉管理部门未对挡雨设施给予拆除的决定,宋隆心生不满。于是,宋隆以案涉管理部门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历经两场诉讼,法院判决盛家两兄妹限期拆除挡雨设施。

  2022年10月,案涉管理部门到天罡商场进行现场勘查,他们发现盛家兄妹仍然未对案涉挡雨设施进行拆除,便向盛家兄妹送达《事先告知书》及《听证告知书》。多日后,案涉管理部门又将上述文件予以撤销。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撤销,但盛家兄妹得知不用拆后非常开心;两人一合计,便谁都没有再提及此事。

  次年春节,兄妹两家正在聚餐,却收到了案涉管理部门作出《违法建设拆除公告》。望着这张纸,众人都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好好的一个团圆日,被搞成这样。”两兄妹气愤地说道。面对案涉管理部门模棱两可的态度,两人虽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了薛晓森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商场彩钢瓦房限期拆除案胜诉-2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联系委托人,并向他们询问本案的来龙去脉。经过沟通,律师对案情有了详细了解。律师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管理部门作出拆除决定是否合法。若想解决纠纷,须从争议入手,层层推进,促使我方占据有利局势。基于此,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释法明理并向对方指出:

  首先,“挡雨设施是否影响城市规划,能否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案涉管理部门并未作出认定。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案涉管理部门擅自下发拆除决定存在实体违法。

  其次,案涉管理部门作出拆除决定对盛家兄妹的权利义务有着重大影响。案涉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该行政行为前告知他俩内容、理由和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陈述、申辩是当事人享有的重要权利,也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案涉管理部门未能切实保障盛家兄妹的知情权、陈述权及申辩权,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应属于程序违法。

  2023年8月,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案涉管理部门作出的拆除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予撤销。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盛家兄妹俩的合法权益得以成功维护。事后,他们对冠领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了高度认可与赞扬!

  (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商场彩钢瓦房限期拆除案胜诉-3

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宿州商场彩钢瓦房限期拆除案胜诉-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