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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亳州建材公司行政赔偿案成功获得再审裁定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3-02-27 13:47:08 字体: [ ]

  秦远志在安徽省经营一家公司,2017年6月,当地行政机关组织人员对公司厂房进行了强拆。秦远志认为该强拆行为严重侵犯了他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两审终审,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2021年1月,秦远志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限期就对公司的补偿问题作出处理。秦远志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秦远志提起再审,2022年10月,再审法院作出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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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秦远志在安徽省某村筹建公司厂房等设施的建设,经营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2017年6月,当地行政机关向秦远志送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秦远志因建设已经报批而未作处理。当月,行政机关便组织人员对公司厂房实施了强拆。

  秦远志认为行政机关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于是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地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熊雪冬律师承办此案。2019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行政机关对秦远志公司厂房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秦远志曾委托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对公司所属建筑物、附属物、设备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市场价值总价人民币1447万余元。以此评估结果为依据,冠领律师代理秦远志拟定、并通过邮寄方式向行政机关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但直到超过法定期限仍未收到回复。为了挽回损失,2021年1月,秦远志委托冠领律师向一审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请求判决行政机关赔偿因强拆厂房给秦远志及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辩称:秦远志的公司未办理相关的合法审批手续,其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且秦远志的公司在执行国家环保政策过程中被认定为产能落后企业,属于政策性关闭,不应进行赔偿。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对政策性关闭秦远志公司的补偿问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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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偿变补偿,秦远志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作出的处理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秦远志感到非常沮丧,但在和冠领律师沟通后还是选择要继续维权。2022年初,冠领律师代理秦远志向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法院审查期间,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秦远志一审明确请求判令支付赔偿金,一审法院未对赔偿项目进行审理,反而判决责令行政机关对政策性关闭公司的补偿问题作出处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秦远志公司的建设经过备案批准、盖章确认等程序,在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已生效行政判决中认定公司违法占地证据不足,而一审法院却认定秦远志公司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属于认定事实错误。

  再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委托人对裁定结果表示满意,冠领律师凭借百折不挠的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努力为本案带来了曙光,帮助委托人在维权的路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冠领律师耐心的服务态度也赢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大力展现了冠领律师“以人为本”的办案理念。(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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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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