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渔村居民要求恢复供电遭推诿,冠领律师代理诉讼撤销《停电函》
“这事不归我们管,你再去问问,啊。”半年多以来,王德福跑遍了他知道的所有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都是“不归我们管”,王德福很是郁闷,全渔村都等着供电,这事怎么就这么难解决。
山东枣庄的一个渔村里,有王德福承包的鱼塘,还有其他个人经营的畜牧养殖场、果树种植园以及民俗博物馆等。2019年4月,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对运河河道范围内渔村居民建设的阻碍行洪障碍物强行清除,为保证清除工作安全进行,要求工信局通知供电部门在清除期间停止对渔村供电。随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渔村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了强拆,渔村从此停电至今。
次月,渔村的居民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结果收到了工信局作出的一份《停电函》。渔村居民又去找工信局,得到的答复是关于电力监管的职权已经转移给了发展和改革局。而发展和改革局又说,《停电函》是工信局根据防洪抗旱指挥部的要求作出的,与他们没有关系。
2019年11月,王德福找到当地客户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客户服务中心发函给工信局后收到复函,称其承担的电力监管职能已经划转至发展和改革局。客户服务分中心又向发展和改革局提交关于渔村申请恢复灌溉用电的函。发展和改革局请示防汛抗旱指挥部,得到了否定答复,遂向客户服务分中心复函,声称要执行上级相关文件,不予恢复供电。
这一断电就是半年多,渔村的居民生活需要电啊。眼看着渔村因断电导致水井无法使用,葡萄园、果树、养狗基地、鱼塘、路灯等用电设备损失严重,树木大量枯死,焦急之下,王德福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所委托专门处理行政诉讼纠纷的罗宝英、曹焱律师代理此案。经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冠领律师查证确定被告,准备好相关诉讼材料后,便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2019年4月相关部门作出的《停电函》。
庭审中,发展和改革局辩称:
1、《停电函》是依法作出。工信局依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依电力管理职权通知供电部门停止供电,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撤销。
2、发展和改革局不是适格主体。通知电力部对王德福停止供电是工信局根据防洪抗旱指挥部的要求作出的,与发展和改革局没有关系。而且,发展和改革局与工信局于2019年6月进行电力管理职权划转,工信局通知对渔村停电是在2019年4月,此时发展和改革局既无相关职责又未实施相关行为,且相关区文件明确约定“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职责划转前作出的决定负责,发展和改革局对职责划转后作出的决定负责”。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由于机构改革,本案王德福起诉时工信局关于电力监管职能已经由发展和改革局行使,所以发展和改革局是适格被告。
2、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由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对淘汰企业、关停企业或者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决定执行。工信局作出《停电函》的依据,是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该通知不能证明王德福有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因此,工信局作出的《停电函》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工业和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4月作出的《停电函》。有个这份判决,渔村的居民关于恢复供电的诉求相当于向前迈了一大步,恢复供电一事终于有了眉目。在此提醒大家,遇到行政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以尽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除律师外,文中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郝丽媛
审稿人:张冠彬
审核律师:妥紫荣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