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说法:四层楼房无故成危房,拆迁补偿该怎么拿到
“这房子明明好好的,为何突然被认定为危房?”男子拿着告知函,满心狐疑。那么,房屋无故成危房,拆迁补偿该怎么拿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吉林四平,有座四层楼房,静静地伫立在那里,见证着岁月的变迁。房主肖先生,在1997年与工厂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从此,这座房子便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依托。一楼经营着日用百货,货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二楼以上则是他温馨的家。这里,邻里和睦,肖先生熟悉每个来店里买东西的顾客,周围的街巷就像是他生活的画卷。
2024年6月,肖先生的房屋,毫无预兆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部门在未与肖先生协商拆迁补偿事宜的情况下,竟先行向肖先生作出危房限期腾空告知函。当肖先生收到这份告知函时,眼中满是愤怒。这张轻飘飘的告知函,对肖先生来说却如同沉甸甸的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告知函上要求他限期五日内腾空房屋、交付拆除。
次日,征收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来到肖先生家门前,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挖掘机的铁锤无情地砸向房屋的卷帘门。屋内的日用百货在这场浩劫中尽数毁坏,货架倒塌,商品四处散落,遍地狼藉。让肖先生心痛的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房子就这样被强行拆除。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肖先生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现场照片、财产损失清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征收部门对案涉强制拆除行为负责,并就其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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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