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房屋继承问题致拆迁补偿搁置,冠领律师助维权
刘先生想着搁置多年的拆迁事宜,心中满是无奈。因兄长家的继承问题未解决,他迟迟拿不到应得的拆迁利益。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这起因继承引发的拆迁补偿纠纷终于有了转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整理的内容。
陕西西安的刘先生多年来悉心照料着无劳动能力的兄长一家。2003年,他出资修缮了兄长居住的老房。此后,兄长及其子相继离世,女儿外嫁时出具《弃权书》,明确放弃老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权益。2018年,该房屋因征收被纳入拆迁范围,刘先生找当地征收部门协商拆迁补偿,对方却以“继承人未确定”为由拖延处理。直到2024年12月,刘先生仍未获得任何补偿,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冠领律师接案后,首先梳理了事件脉络。律师认为,刘先生长期扶养兄长一家且出资翻修房屋,从事实扶养行为和法定继承两方面来看,他都应享有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权益。针对征收部门以“正在协商、继承人未确定”为由抗辩时,律师援引《土地管理法》指出,征收部门作为法定征收主体,收到履职申请后未作实质性处理,已构成程序违法。“继承份额未明确”并不能成为拖延拆迁补偿的合法理由。
随后,冠领律师向征收部门申请补偿,在对方签收申请却未予答复的情况下,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律师在复议中强调,得到补偿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因继承纠纷而无限期搁置,征收部门有责任推动问题解决,而不是消极拖延。
最终,上级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定征收部门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其在六十日内依法对拆迁补偿事宜作出处理。这一结果为刘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为类似因继承问题导致拆迁补偿搁置的案件提供了参考。在拆迁过程中,若遇到因继承等问题导致补偿无法顺利落实的情况,被征收人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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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