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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说法: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能否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7-03 09:13:39 字体: [ ]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当被征收人与征收方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时,行政机关往往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这份决定看似具有强制性,但并非不可挑战。那么,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能否撤销征收补偿决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能否撤销征收补偿决定

  2023年,山东菏泽周先生经营多年的商铺遭遇强制拆除。这起强拆事件的源头要追溯到2018年,周先生的商铺被纳入旧城改造范围后,因补偿标准远低于同地段商铺市场价值,始终未签订协议。2019年,周先生通过行政诉讼成功撤销了行政机关作出的第一份补偿决定。2023年5月,征收部门再次作出补偿决定,一个月后便在未通知周先生的情况下实施了强拆。

  经专业法律分析,本案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拆必须取得法院准予执行的裁定,而本案征收部门却直接组织实施强拆;其次,征收部门在强拆前未依法进行催告程序,严重剥夺了周先生陈述申辩的合法权利,这明显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

  补偿决定不等于最终结果,法律赋予被拆迁人救济权利。本案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维权启示:第一,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务必把握60日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6个月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第二,必须明确任何强拆行为都必须经过法院裁定准予执行,行政机关擅自组织的强拆均属违法;第三,被征收人要善于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获取征地批文、资金证明等关键证据;第四,若遭遇强拆,应当立即报警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特别注意记录现场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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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