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违建拆除补偿律师-旧舍遇征收被认定成违建还有补偿吗
男子守着自家小院悠然度日,可当征收消息传来,限期拆除通知也接踵而至。那么,旧舍遇征收被认定成违建,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广西玉林某村,生活着郜先生,他所在的村子,四周青山环绕。郜先生老宅的主坐北朝南屋,青灰色的砖瓦在阳光的照耀下,有种岁月沉淀后的人文气息。院子东侧,有两座略显陈旧的辅房,一间用来存放农具和杂物,另一间是郜先生闲暇时摆弄花草的地方,旁边还有一座精致的门楼,飞檐斗拱的设计虽不算华丽,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几处建筑,在郜先生的精心打理下,与周围的自然环境相得益彰,仿佛是这片土地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郜先生在这所房子里出生、长大,他拥有这片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
2024年3月,有关部门发布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方案,整个村子都被卷入了这场变革的浪潮之中。起初,郜先生听闻自家房屋在征收范围内,心中还有些许期待。可命运却在此刻来了个急转弯。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一番勘查后,认定他家房屋东侧的两处房屋及门楼属于违法建筑。
很快,他们下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郜先生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否则将面临强制拆除的后果。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在本案中,征收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是符合行政强制法中关于违法建筑处理的前置程序要求的。然而,其前提是该建筑确属违法建筑。征收部门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时,没有充分考虑到房屋历史背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郜先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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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