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多年经营厂房被征,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他在这片土地上辛苦打拼,让企业从无到有。然而,征收的浪潮袭来,补偿方案却像一把利刃,刺痛着他的心。那么,多年经营厂房被征,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俞先生的这家生产型企业位于福建漳州的郊区,当初他选择在这里创业,就是看中了这里相对低廉的土地成本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厂房是他和工人们一起看着建起来的,从一片荒芜的土地,到如今颇具规模的工厂,每一块砖、每一根钢梁都倾注了他的心血。
2024年8月,俞先生的厂房及土地因道路建设被纳入征收范围。可是,当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摆在他面前时,他的愤怒和无奈油然而生。征收方仅仅按照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对土地进行补偿,对于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费用以及未来的经营预期等因素,几乎完全没有考虑。“这怎么行呢?我的企业不能就这么轻易地被毁掉。”俞先生心中暗想。
他决定要和征收方好好谈一谈,争取一个合理的补偿方案。在与征收方的协商过程中,俞先生第一次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艰难。征收方的工作人员似乎并不理解他的处境,只是一味地强调按照规定办事。
回到企业后,俞先生独自在厂房里徘徊。机器已经停止了运转,整个车间显得格外安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厂房里回响。他的心里十分纠结,一旦接受了这个不合理的补偿方案,他多年的努力可能就会付诸东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此条明确规定了征收补偿应涵盖的范围,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未考虑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和设备搬迁费用,明显违反该规定,损害俞先生的合法权益。俞先生对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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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