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不合理对待,拆迁补偿协议遭冒用该怎么办
在城市发展的浪潮中,许多人因拆迁改变生活轨迹。那么,当遇到不合理对待,拆迁补偿协议遭冒用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晨雾在河南安阳某村若隐若现,高先生坐在堂屋门槛上,望着院子里追逐的鸡群,手里的茶碗氤氲着热气。2024年7月,高先生家的宅基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高先生向来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打从一开始,他就想着积极配合工作。然而,当征收部门提出补偿标准时,他犯了难。那数字与他心中的预期相差甚远,关乎自己晚年生活,他实在无法轻易点头。
于是,日子一天天过去,高先生一边期待着合理的解决方案,一边照常过着日子,却没想到,一场噩梦正悄然降临。2025年1月的清晨,高先生从城里归来。转过街角的那瞬间,他的脚步骤然僵住。原本熟悉的家的方向,此刻只剩一片废墟,砖石瓦砾散落一地。
之后,征收部门拿着一份《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悄然登场,高先生才发现,签协议的竟是他远嫁且未共同居住的女儿。高先生确定,自己从未给女儿任何授权,对这份协议更是毫不知情。他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
这一连串的变故,不禁让人想问:房屋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这种行为合法吗?亲属在未获授权时代签的补偿协议,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高先生的房屋在未签订补偿协议、未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就被强拆,显然与法相悖。
再者,征收补偿协议应该由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在被征收人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亲属代签的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高先生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未参与协议的签订过程,也未对女儿的代签行为进行追认,因此这份协议应属无效。
小冠提醒,在面对征收时,一定要坚守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不合理的补偿标准勇敢说“不”。同时,要密切关注征收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防止自己的权益在不经意间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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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