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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未到遇拆迁,租客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房主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7-09 09:14:04 字体: [ ]

  长期出租的房屋遇到拆迁,租客竟然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这种情况下,房主该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租期未到遇拆迁,租客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房主怎么办

  周女士因长期外派国外工作,将老家闲置的房子出租给了林先生一家,双方的租赁关系维持了长达五年。2025年初,当地启动了拆迁项目,周女士的老房被划入征收范围。林先生认为租赁合同未到期,拆迁影响了他的居住权益,于是在周女士回国处理前,领取了全部拆迁补偿。得知此事的周女士很是气愤,要求林先生返还补偿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其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在未经房主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租客领取拆迁补偿的行为构成对周女士财产权的严重侵害,周女士有权要求林先生返还全部补偿款,并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如追讨款项的交通、通讯费用等。

  此外,征收部门在审核补偿对象时,若未严格履行合理审查义务,在授权材料存在明显瑕疵的情况下仍支付补偿款,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周女士也可通过行政诉讼要求征收部门重新履行补偿职责,或承担因审核疏漏导致的部分赔偿责任。

  不过,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拆迁显然并非租客过错,因此,周女士应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给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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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