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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征收谈判破裂,夫妻坚持维权,冠领律师助其上诉成功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9-12 11:31:12 字体: [ ]

  在湖北省某镇上,王安晨和刘凤霞拥有一套二层小楼,这套房子是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然而2023年,随着县里开展某大道建设项目,他们的房子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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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县行政部门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要征收包括王安晨和刘凤霞家在内的256户居民的房屋。征收部门是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实施单位则是镇上的行政部门。公告一出,大家都开始关注自己的补偿问题。王安晨和刘凤霞希望能在征收中得到合理的补偿,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俩多次与项目工作专班协商补偿事宜,但每次谈判都不欢而散。眼看着签约期限一天天临近,他们心里越来越着急。

  同年9月,两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县行政部门提出了补偿申请。他们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回复,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却杳无音讯。刘凤霞焦急地说:“他们怎么还不回复我们?我们是不是被忽略了?”王安晨也感到不安:“我们再等等看吧,实在不行就再去问问。”然而,直到11月,他们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于是,他们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庭上,王安晨和刘凤霞坚持自己的诉求。但法院认为,由于双方对补偿面积、评估鉴定程序以及光伏项目评估等事项存在异议,且这些事项都需要进一步查明和评估,因此他们直接要求法院判令补偿数额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虽然这次诉讼没有成功,但王安晨和刘凤霞并没有放弃。“我们的房子还在征收范围内,那县行政部门肯定有责任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啊!我们再想想办法吧。”王安晨不止一次的向刘凤霞说到。于是他们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接受委托后,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薛晓森律师承办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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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在深入了解案情,认真翻阅原审判决的相关资料后,然后将此次上诉的重点放在梳理事实和寻找法律依据上。

  庭审过程中,被告县行政部门辩称,原审判决合法合规,应予维持。同时,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冠领律师作出回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若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有争议,则由行政部门依据条例决定补偿并公告。该县行政部门于2023年6月发布征收决定,其中包括了王安晨和刘凤霞家的房屋。因补偿协商未果,二人向行政部门申请补偿但却没有获得回应,所以提起了诉讼。然而,因房屋上的光伏项目补偿需重新评估,且原估价报告已过期,原审法院认为直接判定补偿金额依据不足,属于认定错误。实际上,王安晨、刘凤霞是希望行政部门能履行补偿职责。所以,双方如果后续仍无法就补偿达成一致,行政部门应根据规定及时作出补偿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意见,撤销原来的行政判决,并责令该县行政部门在三个月内对上诉人(委托人)的房屋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王安晨和刘凤霞的坚持不仅为他们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补偿,更为其他面临房屋征收的居民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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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胡玉洁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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