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冠领新闻> 行业新闻

山东违建拆迁律师-宅基地上修建的新宅被认定违建无拆迁补偿怎么办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9-13 09:14:36 字体: [ ]

  “咱的日子咋就这么难呢?”男子泣不成声地对着九旬老母说道。那么,新宅被认定违建无拆迁补偿,被征收人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1.jpg

  岳先生系山东德州某村村民,1984年5月,岳先生依靠村里分的宅基地建起砖房大院,全家人乔迁此处。1998年3月,岳先生家因修建铁路需要变成了山洪排水区,房子无法居住。看着被洪水威胁的家园,岳先生的心中充满无奈。村委会为帮岳先生解决住房问题,给其指定新的建房地点。

  彼时,岳先生家有五个孩子读书,生活困难,根本无力重建房屋。转眼2024年1月,岳先生在新规划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新房竣工那一刻,岳先生心中满是喜悦。可不久,岳先生的美梦被击碎。有关部门在例行巡查过程中,认为其新宅属于违建,违反土地利用规划,责令他3日内拆除,恢复土地为耕地。”

  看着这份通知书,岳先生心有不甘。他去村委会询问情况,去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然而,得到的答复却总是让他失望。2024年6月.有关部门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房屋强制拆除,屋内所有物品被掩埋在废墟下。

  《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时,应当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本案中,岳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维权。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山东违建拆迁律师-宅基地上修建的新宅被认定违建无拆迁补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13A层

电话:400-8787-666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