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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天津西青食品厂行政赔偿纠纷案二审胜诉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7-09 10:21:40 字体: [ ]

  2020年4月,天津市西青区某村村民许荷(化名)经营出租的房屋,被当地镇行政机关以违建为由强拆。许荷随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冠领律师经申请信息公开、起诉确认强拆违法等程序后,代理许荷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一审法院经审理后仅判决赔偿7.6万元,许荷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3年8月,二审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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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许荷在当地建设多间房屋,后出租给某食品厂经营使用。2019年5月,许荷突然接到一份当地镇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上面写明巡查小组经调查确认,许荷对外经营出租的房屋均系违建,要求她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将组织人员强拆。

  许荷认为自家房屋在建设时已经过村委会批准,且当时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农村建房必须报批报建,因此并未理会上述限拆决定。谁知镇行政机关仅仅几天后就组织人员强拆了一半房屋,屋中财产也一并毁于一旦。许荷向多方申诉想要讨一个说法,但镇行政机关不为所动,反而于2020年4月强拆了剩余全部房屋。

  许荷蒙受重大财产损失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经朋友提醒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为此她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石丰祥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调查案涉房屋、地块的权属及规划情况,发现许荷的房屋早已在2018年就被纳入征收范围,镇行政机关认定其为违建并实施强拆的行为有可能是“以拆违代拆迁”,旨在扣除许荷可能获取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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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许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镇行政机关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指出镇行政机关在未经权属部门认定违建且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情形下,径自实施强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镇行政机关先后实施的两次强拆行为均违法。

  冠领律师乘胜追击,继续代理许荷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许荷被强拆的房屋均系违建,不应赔偿,故酌定判决镇行政机关赔偿她屋内财产损失7.6万元。

  许荷对一审判决不服,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首先,镇行政机关实施的两次强拆行为均被确认违法,一审法院直接认定案涉房屋全是违法建筑,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其次,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因此镇行政机关应向许荷赔偿因违法强拆给她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一审法院无视被强拆房屋的性质、间数、市场价格等因素,直接酌定赔偿标准及范围,缺乏事实依据。

  最后,案涉房屋因强拆导致无法出租,房屋租金损失已实际发生,而一审判决遗漏了案涉房屋出租、经营收入等间接损失的赔偿项目,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3年8月作出裁定: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经过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许荷的维权正向着胜利终点大踏步前进,冠领律师也将继续为维护她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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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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