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代理广东阳江行政赔偿纠纷案二审成功撤销原判决
2019年,秦先生在广东阳江自建的厂房和设施遭相关部门强拆,虽然法院判决案涉强拆行为违法,但他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先被相关部门拒绝,后又被司法机关驳回。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秦先生提起上诉。近日,冠领律师助其成功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秦先生于2013年在广东省阳江市成立了一家造船厂,并修建了厂房和相关设施。2019年11月,相关部门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将秦先生的厂房及设施强制拆除了。秦先生为此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确认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
拿到胜诉判决后,秦先生随之向相关部门邮寄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请求赔偿因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等待两个多月后,秦先生收到的却不是赔偿,而是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他只好再次诉诸法律,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在一审过程中,法院认为案涉厂房在兴建时并未取得有关报批手续,属于非法建筑;有关部门强拆后,已将相关物品搬移至其他地方妥善保管,故秦先生请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秦先生不服这个结果,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上诉。律所根据案件特点委派了王仰飞律师、苗薇薇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详细了解案件始末及当地政策后,形成了三个办案思路:一是证明案涉厂房并非违法建筑;二是证明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三是证明委托人因强拆行为受到了损害。根据以上思路,冠领律师收集了大量证据,比如,在某处荒地找到了本应被妥善保管的设施和物品,因此处没有防护措施,也无人值守,许多设施经过风吹日晒,已经报废;还有一些物品已经丢失。律师及时拍照保留证据,然后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相关部门辩称,因案涉厂房不具备合法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应予维持。
冠领律师表示,首先,案涉土地为村集体的未利用地,委托人与村委会签订了租赁协议,并定期缴纳租金,土地来源合法;造船厂已办理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登记;多个行政部门对案涉厂房出具过检查报告、评估报告等,各项指标均合格。综上可知,案涉厂房已经各部门审批,符合生产经营条件,并非违法建筑。
其次,案涉厂房从未被任何行政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即使存在违法建设,需由行政部门先行认定,且委托人享有陈述、复议及诉讼的权利。一审法院直接认定案涉厂房属于违法建筑,适用法律错误。
最后,一审法院认为相关部门已将委托人的物品妥善保管,事实认定错误。目前相关物品已经报废和丢失,委托人遭受了巨大损失,应当获得赔偿。
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冠领律师提供的证据可以表明相关部门没有对案涉建筑内设施妥善保管,扩大了秦先生的损失,一审法院以相关物品被妥善保管为由驳回秦先生的诉求,属于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