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申请信息公开未得答复,冠领律师助贵州遵义委托人确认行政不作为违法
2023年上半年,居住在贵州省遵义市某村的村民夏树,终于获得了村里给他承包的土地作出的批准,并开始规划承包地的用处。
但没过多久,村里就设立了一个生态项目,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很多村民的土地因此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中,夏树所承包的土地也不例外。还没来得及弄明白这个生态项目的具体情况,夏树的土地就被强行征收了。
虽然土地征收有相应的补偿款,夏树也觉得应该响应生态建设政策,可好不容易获得批准才承包下来的土地被不明不白的征收了,夏树还是想知道这个项目的具体情况。
2023年8月18日,夏树撰写了一份《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明了自己对该生态项目立项审批材料的知晓诉求,随即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给了有关部门。8月20日,邮寄信息显示有关部门签收了文件。
此后夏树便开始等候有关部门的回复,可直到10月8日,夏树依旧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答复。夏树认为,有关部门态度消极,存在不作为的违法情况,便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委托律师帮助他得到答复。经冠领律所委派,韩冬律师承办此案。
向夏树了解详情后,冠领律师告知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也应当及时告知。所以直到10月份夏树向冠领律所求助时,有关部门已经超过了20个工作日的法定回复期限,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就此向有关部门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023年10月17日,询问夏树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夏树向有关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了行政复议,希望上级机关能够责令有关部门对夏树的申请予以答复,上级机关当日受理了本次申请。
随后,上级机关向有关部门了解了情况,并做了夏树申请行政复议的说明。经上级机关审查,夏树于8月18日提交的申请确于8月20日到达有关部门,因有关部门没有当场表示不予答复,应当视为有关部门已经受理。而超过20日未作答复的行为,上级机关认为冠领律师提交的复议意见于法有据,应当支持,确认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
但由于在复议期间,有关部门已经针对夏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书》内容做了答复,并向夏树送达了《信息公开答复书》,夏树本人也表示认可,故而上级机关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不再要求有关部门重复履责。(文中除律师外其他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