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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拆迁补偿律师如何维权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4-24 09:19:12 字体: [ ]

  高铁建设作为国家重点工程,在推进过程中难免涉及土地征收问题。如果经营多年的工厂因为高铁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经营者该如何争取合理补偿?高铁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拆迁补偿律师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高铁征收补偿标准不透明,拆迁补偿律师如何维权

  安徽滁州的刘先生租地建厂多年,2024年,他的工厂因高铁建设被划入征收范围,这家养活着三十多名员工的民营企业突然面临生存危机。让刘先生焦虑的是,征收部门在没有进行评估协商的情况下,直接给出了100万元的打包补偿方案,这与工厂实际价值相去甚远。

  面对这一困境,刘先生委托了专业的拆迁补偿律师维权。拆迁补偿律师研判案情后,将信息公开作为突破口,代理刘先生向多个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明确要求公开征地批文、补偿标准、项目规划等关键文件。此举促使征收部门主动联系刘先生,要求重新协商补偿方案。

  拆迁补偿律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与征收部门展开谈判,要求提高补偿。双方经协商后,征收部门最终同意补偿刘先生400万元。令人欣慰的是,双方签订协议不到一个月,刘先生就收到了全部补偿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第23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本案充分证明,在专业拆迁补偿律师的帮助下,企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拆迁补偿律师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用专业的法律策略和谈判,避免征收人经营多年的工厂被低价征收,助其妥善解决了征收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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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