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拆迁未公开补偿安置方案找拆迁律师有用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因信息不对称、法律知识不足而处于弱势地位。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不仅能通过法律途径推动信息公开,敦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还有机会帮助当事人争取合理补偿。那么,住宅拆迁未公开补偿安置方案,找拆迁律师有用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08年,安徽合肥李先生的房屋所在区域因安置房建设被划入拆迁范围。项目搁置十余年后,2023年重新启动时,征收部门仍未公开征地文件及补偿方案。李先生担心征收部门沿用十几年前的补偿标准,无法享受合理补偿。他多次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了解补偿方案,却被告知会统一按政策执行,没能得到明确的答复。
李先生遂委托了专业的拆迁律师维权。拆迁律师陆续向多个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获取相关的征地文件,虽然过程一波三折,但经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后,有关部门被法院判决需依法向李先生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如果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被征收人有权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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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