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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冠领律师以两部门职权越界为利刃,助农民撤销房屋“强拆令”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5-06 10:12:31 字体: [ ]

  2024年11月,云南红河的杨先生一边翻建他不久前购买的房屋,一边规划着利用该房屋开启自己的生意之路。正当他憧憬着美好未来时,两份文件的到来让一切美好愿景瞬间破灭。

【胜诉故事】冠领律师以两部门职权越界为利刃,助农民撤销房屋“强拆令”-1

  这间房屋是杨先生用大部分积蓄从同村村民手中购得,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2024年11月,杨先生计划利用该房屋经营山货生意,但由于房屋年久失修,他开始进行翻建。然而,半个月后,当地管委会向他发出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声称该房屋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并要求杨先生自行整改。杨先生对此感到困惑不解,该房屋早年已经获得了《建房用地许可证》,怎么还会被认定为非法占地呢?他还没来得及找到应对之策,管委会又与某行政部门在两天后联合向他发出了《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声称将在次日对案涉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果不其然,房屋随后遭到了强拆。这一切发生得猝不及防。杨先生眼看着自己倾注了无数心血的房屋在一夜之间化为废墟,他感到既悲伤又无助,于是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了专业处理拆迁纠纷的律师曹永生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迅速前往杨先生的家乡,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以固定证据;仔细审查两个部门送达的文件,并调取了案涉房屋和土地的相关信息。律师查阅了大量与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对整个拆迁过程的梳理,认为两个部门都存在超越职权的行为。律师迅速制定了办案策略,代理杨先生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

  复议过程中,两个部门坚称杨先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建房的违法事实明确;他们作出案涉文件主体适格、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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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首先指出《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从内容和实际拆除结果来看,其性质属于强制执行决定。律师随后分析职权归属,援引《土地管理法》指出,管委会并非行政机关,没有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更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尽管行政部门具有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但也不具备行政强制执行权,强拆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两个部门共同作出《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属于职权越界。

  律师接着依据时间线,剖析程序违法。律师指出,两个部门从发出两份文件到实施强拆,总共仅用了四天时间,未履行立案、调查、听证等法定程序,跳过了“限期拆除决定”“催告”等必要步骤,直接进行强拆,严重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侵害了杨先生的合法权益。

  最后,律师出示了1993年的《建房用地许可证》,明确记载案涉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与两个部门主张的“农用地”相矛盾。

  2025年4月,行政机关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观点,认为两个部门作出的《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存在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决定撤销案涉《违法建筑拆除告知书》。

  在这起案件中,冠领律师不局限于单一违法点,通过构建职权、程序、证据三维攻防体系,为杨先生赢得了复议的胜利。如今,杨先生可以通过复议文件确认两个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从而申请赔偿,获得重建房屋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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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