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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改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低,冠领律师助维权促主管部门履职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6-16 09:19:31 字体: [ ]

  冯先生盯着房屋征收评估报告,眉头紧锁。他在湖北荆州某村的二层小楼,早已改造成经营性用房并安装光伏设备,可评估报告中住改非补偿单价每平方米4000元的标准,与他了解的当地近万元市场单价差距悬殊。多次就拆迁补偿协商无果后,他带着不动产权证书和经营记录找到冠领律师:“这拆迁补偿标准明显不合理,我该怎么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住改非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低,冠领律师助维权促主管部门履职

  2023年6月,冯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作为早些年就将住宅改造成商铺并运营光伏项目的经营者,他向征收方提供了营业执照、“住改非”认定表等材料,强调应按实际用途补偿。但征收方依据评估报告坚持补偿标准,其中住改非补偿单价每平方米4000元,比住宅补偿单价仅高一点,与周边非住宅万元单价的市场行情严重不符。“我每年光光伏收益就有上万元,这拆迁补偿连装修成本都不够!”冯先生指着店铺内的经营设备无奈地说。

  冠领律师发现,征收方未对光伏设备等附属设施单独评估,也未考虑经营性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律师继续代理冯先生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庭审中,征收方辩称评估程序合法。冠领律师当庭出示证据链:“营业执照、水电缴费记录证明房屋实际用于经营,‘住改非’认定表明确用途变更,而周边同类房屋交易价格足以证明评估单价显失公平。”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政机关有义务公平评估,在协商不成时应及时作出补偿决定,而非机械套用过低标准。”2024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责令主管部门三个月内对冯先生的房屋履行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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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