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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说法:自建房拆迁补偿是要房要钱都可以吗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5-06-17 09:21:24 字体: [ ]

  当自家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时,被征收人关心的往往就是拆迁补偿问题,但因为每个人的需求不同,想要的补偿方式也不一样。那么,到底要钱还是要房?只能选一个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说法:自建房拆迁补偿是要房要钱都可以吗

  陈先生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人,因为早年家里老人病重,家中经济状况一直不太好。2025年,陈先生收到了自家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的通知。陈先生很是开心,开始规划起拆迁补偿的用途,家中老人的身体虽然转好,但每月都还有不小的医疗开支,如果有一大笔补偿款的话,压力一下就会减轻。可女儿马上要上学,安置房的附近有一个不错的小学,刚好便于接送孩子。陈先生头疼不已:“要钱还是要房?能不能一样一半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被征收人并非只能“二选一”,而是享有自主选择权。但具体到实践中,拆迁补偿方式的选择需结合地方政策和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部分地区允许被征收人在一定条件下同时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例如,在政府组织的自主购买安置房模式中,若补偿金额超过安置房价格,被征收人可领取剩余现金。不过这些都应在补偿方案中明确约定,避免引发后续争议。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征收方均需履行评估、公示、协商等法定程序。若未签订协议即强拆,被征收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违法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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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李姗珊

  审核人:马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