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林地遭强清无补偿,征地补偿权益该如何保障
林地被强制清理后,广东梅州某村民小组的村民很无奈——当地水务局在水土流失治理中突然强清林地附着物,却只字未提补偿。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他们不仅确认了强清行为违法,更为后续争取拆迁补偿奠定了基础。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23年2月至11月,广东梅州某水务局在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中,对当地某村民小组的林地实施强制清表,清除了地上附着物。然而,村民小组事先未收到任何通知,更未就拆迁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好好的林地被清了,我们的损失谁来赔?”村民代表望着光秃秃的林地,对补偿的缺失充满不解。
为维护权益,村民小组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案件。冠领律师深入调查后发现,该项目本身不涉及土地征收及地上物清除,缺乏强清的实体法律依据;且项目批复范围不包含该林地,属于越权侵占;更重要的是,水务局在强清前未公示告知,完全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程序严重违法。
诉讼中,水务局辩称“治理处于动态变化中,后续已补充公示”,但冠领律师指出,行政行为需严格遵循程序正当原则,未提前通知和协商补偿,直接强清的行为已违反法律规定。2025年6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确认水务局的强清行为程序违法。
此案提醒我们,即使是公共项目,也不能忽视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权益。《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前,应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当林地、耕地等被清理且未获合理拆迁补偿时,被征收人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行为违法,进而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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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稿人:马佳斌